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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带孩子到“淘气堡”玩,在外面玩手机时,孩子在里面打闹磕碰受了伤,“淘气堡”的经营者要不要承担责任?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4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承载儿童欢乐的“淘气堡”

本应是孩子们无忧无虑玩耍的乐园

但如果父母在外面玩手机分了心

小朋友之间发生了推搡和争执


@视觉中国


孩子一旦磕磕碰碰受了伤

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不要慌

让说法君来进行法律分析


1


Q1

开了家室内儿童淘气堡,已做好游玩注意事项提醒,定期对场内设施进行清洁维修更新,摄像头无死角覆盖,且在营业期间注意巡场(但肯定不可能每个小孩都关注)。后有家长带孩子来玩,孩子入场后家长在外围玩手机。这时孩子磕了碰了或和别的小朋友打架伤了,我是否需承担责任?


A1:

家长带孩子来室内游乐场玩,家长应当承担监护责任;而您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双方家长疏于监管造成损害发生,则双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则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小孩之间打闹造成伤害,由具体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其都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为实际承担责任人,因被侵害方有过错,家长疏于监管造成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被侵害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过程中,安全保障义务人若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


Q2

在某APP抽奖小助手上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了地址信息,开奖后商家以无法获得小程序内的地址信息且中奖人未及时联系商家为由拒不履行兑现奖励的义务,是否违法?


A2:

您与商家通过APP小程序建立了合同关系,在中奖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商家拒不履行兑奖的行为是违约行为。若中奖规则具体明确,并告知您兑奖权利,在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下,则视为放弃权利,商家不违法。

中奖人已经按照小程序规定的时间填写了地址信息,若中奖人获奖信息需要告知情况下,开奖后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地址通知中奖人,并向中奖人兑奖。若中奖规则中明确约定,中奖人需在约定时间查看中奖信息并及时联系商家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中奖人未及时联系商家,商家有权以此为由不兑奖,在此情况下这种明确的约定是有效的。若商家没有公示具体的兑奖规则的情况下,中奖人有权要求商家兑奖。根据《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目前手机APP抽奖小助手小程序,系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业态,相比较一般维权会更困难,平台登记的信息有些内容并不完整,且因APP平台官方只审核小程序的功能和内容,小程序具体的运行环节是无人监管的,发生侵权及违法行为,理应由该APP小程序开发者、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此外,APP平台的运营公司应对小程序开发者主体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并予以公布,便捷举报通道,确保权利人能有效、及时地进行维权。



3


Q3

买房和二期相邻,买时售房部说二期建五层,现在建成17层,且偏前方。造成所购买房屋冬天光照时间不足两小时。严重出乎业主预期,影响生活质量。苦于当时售房部口头承诺,没有证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期待您的指导。谢谢!


A3:

按照您介绍的情况,若冬季日照不到二个小时,开发商侵犯了您的采光权。

采光权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虽然在售房合同中没有书面约定“采光权”,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采光标准,大寒日日照时数不低于二个小时,若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未达到其采光标准的,您可以根据《物权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向房地产开发商主张侵权责任。众多业主的情况下可以提起集体诉讼,业主委员会在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也可以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您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进行赔偿,结合权利人房屋日照减少的程度、以及日照减少对家庭生活、房屋价值的影响等相关因素主张赔偿金额。



4


Q4

你好,我住在7楼在拐角处放了些杂物,夏天的时候燃火了,我妈妈在救火时手臂烧伤了,我可以要求物管治疗吗,她们不管,消防水管的水都是关了的,我可以拒绝交物管费吗,如果打官司会赢吗?


A4:

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应当由直接责任人,擅自堆放杂物者和物业公司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等属于公共通行的部分,应属于公共部分。业主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堆积杂物在楼梯通道,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有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在楼道堆积杂物的情况,相关部门将可能依法开具“个人消防罚单”。 

物业若未能履行维护小区消防设施、监督小区业主、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等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要彻底解决楼道堆放垃圾的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小区居民的个人素质。希望大家重视消防安全,不留隐患!



5


Q5

公司在员工应聘合格后入职要缴纳220元保安服装费是否合法,这个服装是公司统一购买再发给每个员工,离职后不退服装费,服装自己带走。请教一下是否合法?谢谢解答!


A5:

公司要求员工缴纳服装费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拒绝缴纳。

公司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为员工购买工作服,但工作服应属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必要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企业承担。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并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公司强行要求缴纳,您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依法查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律支持:


晏艳(北京)




所谓无忧无虑的童年

是父母为你遮风挡雨

在爱的守卫下

建立了自由快乐的国度


实习小编 | 李一璇

法务 | 李一璇(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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